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加大巡回办案力度 服务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3-03-14 09:41:47


    正值春耕备种季节,鸡东法院立足实际,不断创新便民

    利民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设立绿色通道,服务春耕生产,真正实现司法惠农。年初以来,鸡东法院紧紧围绕农民春耕生产的需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全力服务农村春耕生产,确保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春耕生产,保证春耕顺利进行,受到广大群众称赞。

    一、加大涉农案件立案审查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立案登记并回答涉农当事人的相关诉讼咨询。对年老、伤残、生病等原因参加诉讼确有困难的,实行上门立案、严格把好收案关。严格按照民诉法规定办理立案,并由起诉当事人(原告)在起诉状上签名并捺印确认。有委托代理人并申请诉讼费减、免、缓的,要求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审查其是否风险代理并在诉讼案内备案,否则可不予减、缓、免缴诉讼费。同时加大涉农诉讼指导力度,向涉农当事人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调解建议书”等诉讼材料,告知涉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二、加大涉农案件审结力度。涉农案件具有季节性特点,为确保不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耽误春耕农忙,鸡东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对涉农案件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进行现场调解,力求就地宣判,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让农民能安心春耕生产,不给群众带来任何麻烦,确保诉讼不影响生产。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为民新举措,让司法温暖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审理中,坚持依法办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截至目前,巡回办案共审结涉农案件28件,执结涉农案件12件,调解结案的22件,调解结案率为78.6 %,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送去了新动力。

    三、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执行案件、土地承包纠纷执行案件,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保证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农忙。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对于一时无法执结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不误农时。

    四、加大涉农案件司法救助力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倾情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人民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提起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诉讼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使农民切身体验到法院的人文关怀,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费用等案件,以及五保户、特困户起诉的案件,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如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执行费用,以确保农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设立了执行救助资金,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为特困群体,被申请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对申请人予以救助。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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