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鸡西市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先优表彰暨优秀青年事迹报告会在市政府大礼堂召开。会上,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优秀团(青)组织集体和个人。鸡西中院团委再次荣获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虎林法院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密山法院青年干警赵红霞荣获第七届“青年五四奖章”荣誉,鸡西中院民二庭青年法官郑微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会上,市委副书记朱玉文代表市委向全市广大团员青年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做了重要讲话。
鸡西中院团委再次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的喜讯成为了献给全院青年干警,青年节日的特殊礼物。更是充分肯定了鸡西中院在推进共青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院团委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以高举团旗跟党走的坚定信念,积极投身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夯实基础,注重实效。特别是针对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坚持虚功实做、难事长做的精神,不断地改革完善,推动了法院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提高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汇聚青春正能量,创造青春新业绩。此次表彰是对全院青年人奋斗的青春最好见证,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将以此作为今后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