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立案登记制在恒山法院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5-05-06 09:53:47



立案庭庭长张少敏热心接待诉讼当事人

    “法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就是好!当事人打官司就不再有‘立案难’了!”这是5月4日,在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当事人说到最多的一句话。

    立案登记制实施,对于保障人民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好该项制度,恒院立案庭专门制定《立案登记工作制度》和专门的登记立案本,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规范。以往一直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而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将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这一做法,旨在解决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等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8时30分刚一上班,立案大厅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就忙碌起来了,对当事人提起的各类诉讼案件逐件进行登记、办理受理手续,截止到下午下班,全天共立案登记10件。恒院副院长张君起和立案庭庭长张少敏在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并耐心讲解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中当事人不了解的地方。

    副院长张君起讲解完之后来到练窗口检查、指导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具体案件的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他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今后的立案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并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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