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举办关于执行立、结案若干意见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05-12 15:50:55



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张卫东对《意见》的条文进行讲授和解读


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17日印发的《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该《意见》对我国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作了重大改变和创新,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2014年5月7日鸡西中院执行二庭举办了关于执行立、结案若干意见的培训班。

     本次培训有100余人参加,主要是全市九个基层法院执行局长、执行局全体人员,中院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全体人员以及中院宣传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

    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张卫东通过逐条释明、重点强调的方法对该《意见》的条文进行讲授和解读,对深入理解《意见》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对今后的执行工作发挥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最后,张卫东庭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必须严格遵守该《意见》所作的新规定,并以此为准则落实自我工作,在努力办案踏实做事的同时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立、结案工作的管理,确保《意见》规定的立、结案标准得到全面实施。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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