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一直将文明单位创建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指导下,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例如积极制定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一体化管理;坚持开展主题活动,用文体活动的形式将丰富多彩的文明文化带到广大干警身边;坚持普法宣传,在市级及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法律宣传知识,并通过法院网站积极普法;坚持一年一个品行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情操,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练兵考试,每年三次集中练兵考试,增强干警的业务素质,在全市法院“大练兵、大竞赛”中连年取得可喜的成绩;坚持业务培训,新考录人员参加省法官学院举行的各种业务培训,书记员参加速录、扫描等技能培训;坚持体能拓展训练,每天坚持队列、擒敌拳等训练,每年对法警队集中开展体能拓展训练,提高警卫技能,确保机关保卫安全;坚持司法关爱,通过为敬老院捐赠生活用品、帮助受灾居民清淤、爱心包裹、金秋助学等活动传递爱心。2010年鸡冠区法院被评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该院始终坚持文明单位创建不放松,现正接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