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执行和解、机动车辆装载管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05-22 08:58:54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机动车辆装载管理时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行驶中的机动车载物、载人及超载行为所进行的组织、指挥、监督、限制和查处等活动的总称,它是机动车行驶秩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