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除权判决时什么、什么是除权判决的撤销。

发布时间:2015-05-22 09:02:39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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