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团省委组织开展的“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中,我市法院系统鸡西中院法警支队、民事审判二庭、城子河区法院法警大队、鸡东县法院法警大队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这是继中院法警支队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后的又一喜讯。截止至今我市法院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已达9个。
鸡西法院团组织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来,在上级党委、团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细则》的要求,经全体青年干警的辛勤耕耘,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行动的积极参与当中,逐步形成了一个活泼向上、团结进取的团队,得到了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组委会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近年来,鸡西法院团组织紧扣法院工作主题,着力推进青年文明号和青年文明岗创建、青年岗位建功和创新创效、青年推优、青年扎根基层“四项工程”,全力做实团建目标管理和公益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有力地发挥了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青年干警的先锋突击作用。
在下阶段工作中,法院团组织将继续狠抓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团,着力在青春育人、青春建功、青春关爱、青春护航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激励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为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