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合同的效力如何约定

发布时间:2015-06-06 10:14:31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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