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简答提起反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5-06-08 09:45:44


    答:(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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