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诉讼四要”践行“三严三实”

  发布时间:2015-06-17 09:14:36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以“诉讼四要”为基点,践行“三严三实”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司法为民融入到诉讼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在诉讼入口上要热情文明。要充分发挥立案大厅多功能窗口的功能,广泛开展“文明接待”、“阳光立案”、“温馨服务”等活动,加强法官的阐明义务,指导诉讼程序进行,热情文明帮助当事人依法诉讼。

    二、在诉讼机制上要便民利民。要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使司法与其他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有机衔接;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

    三、在诉讼效果上要保障民生。要求法官干警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地把握程序法和实体法,注重诉讼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坚持调判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在诉讼中要作风过硬。全体法官要本着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各项审判执行活动中,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法官、法院的信任。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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