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并按照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办《建设先进集体参与创建“文明餐桌”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密山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密山法院进一步完善了《食堂工作管理规定》,将“文明用餐、杜绝浪费”作为食堂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考核标准。成立了食堂管理工作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时对食堂的卫生环境、库存的蔬菜和肉类的保鲜、餐具的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给每一位干警发放《食堂就餐情况调查表》,听取干警们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食堂设立专人每天统计来食堂就餐的干警人数,统筹安排食物用量,从根本上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在每张餐桌上都贴有一张“文明就餐、杜绝浪费”温馨提示小卡片,时刻提醒着干警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密山法院通过开展“文明餐桌”活动,不仅提高了就餐质量,改善了就餐环境,而且还使干警们树立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观念,进一步促进了法院工作作风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