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四项举措全力解决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执法、规避执法、阻碍执法等问题,全力推进执行工作,
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分别与执行员结对子,组成若干个执行组对执行积案进行包案负责,明确规定院领导要直接参与相关执行案件的阅卷审查、制定执行计划、评估信访风险和执行实施等过程。
二是严格开展执行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妨碍执行公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2014年年底到今年6月共罚款17人次;拘留7人次。
三是加大曝光惩戒力度。运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力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2014年年底到今年6月共曝光3批共71人次。
四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执行信息,开展执行申请人见证执行活动,以执行公开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权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