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的要求,将司法公开工作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所有流程,坚持司法公开,着力司法为民,全力打造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立案公开,将立案标准、诉讼费计算标准、风险告知等内容通过展板、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开启透明司法第一步。庭审公开,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接受旁听人员旁听,所有案件公开宣判。所有证据公开,双方当事人通过证据显示仪器进行质证。庭审结束后即可生成庭审录像,重现开庭现场。执行公开,将执行查控、被执行人信息、强制执行、处置、涉执信访、执行听证、结案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告、其他载体公开。现拟对在与案件相关的案号、承办人、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控制、处分等情况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制定了《鸡冠区人民法院信访听证规则(试行)》,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信访案件全部进行听证,设立听证审判庭,及时将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全部在公告栏进行公示。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所有裁判文书在法院网上公开发布。审务公开,一方面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关于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以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另一方面通过其他媒体积极宣传司法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