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吗。

发布时间:2015-08-03 10:13:58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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