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如何通过互联网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5-08-05 09:32:46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公安部提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我局开通了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如果您要申请行政复议请通过网络将复议申请书发送给我们(复议机关邮箱地址:fuyi@qdpolice.gov.cn),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我们将尽快和您取得联系。如果您想了解行政复议有关法律依据和基本常识,请点击首页办事流程中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栏目。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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