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受理一起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因原告提供被告地址不准确,加之被告车主消极诉讼,迟迟联系不上车主,致使开庭传票无法及时送达。一时间案件送达陷入僵局。但该院干警并不气馁,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多次冒着严寒,克服困难,查询被告车主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找到车主,顺利送达。因本案另一被告又在穆棱市看守所羁押,民一庭干警又积极与当地法院沟通,寻求协助。在穆棱市人民法院及看守所的全力配合下,2013年4月15日民一庭副庭长荆恒祥带领审判员褚连英、代理审判员洪明,与书记员张静一行四人前往穆棱市看所守开庭,顺利地完成了法庭审理,得到了当事人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