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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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7 08:45:10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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