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立案条件

发布时间:2015-08-25 08:49:31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任何不符合此四个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在立案后才发现应当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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