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审理案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和年底突击结案,鸡冠区人民法院针对均衡结案管理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2013年前第一季度的结案均衡度达到稳步提升,结案率由47.59%提高到69.73%。5个庭收案和结案数均上升,3个庭收案和结案数均下降,1个庭收案数下降,结案数上升,2个庭收案数下降,结案数持平。
一是严格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权。为避免审限延期的随意性,各业务部门延期权限归审管办统一管理,案件到期前15日,在业务庭长和分管院长审批的基础上,由审管办安排专人负责输入。同时对延期案件审理情况实行按月通报,由庭长和分管院长重点跟踪督办,查明不能结案事由,设法排除障碍,有效预防案件久拖不决。
二是缩减案件审理周期。审管办对案件审理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对未结案进行催告和警示。对长期未结案件案件,根据超过内定审限时间的长短不同,分别确定了庭长、副院长、审管办等不同的催督办主体,加大案件催督办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在审限内结案。
三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制定科学合理办案工作计划,根据受案数量、审判力量等因素,细分月度、季度、年度办案任务,确保均衡结案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建立科学合理的均衡分案制度,科学划分各业务庭室的受案范围,优化审判人员配置,平衡人案矛盾。对突发的批量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平衡分配,统筹安排,打破审判部门界限,实现跨部门调整审判资源,防止阶段性案件积压。
四是建立出效率、出精品机制。设立短期内结案率指标,鼓励法官对简单案件简化程序,尽快审理结案,力争“简案出效率”。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分管院长跟踪督办制度,鼓励资深法官勇于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给予一些特殊奖励政策。
五是强化监督与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审判管理分析会、通报会,对收结案态势及时进行研判。审管办及分管院长定期对各部门乃至每一名法官的均衡结案状况进行检查分析,督促催办。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实行按月和季度的动态考核与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由审管办每月通报各审判业务部门办案进度情况,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年底严格奖惩,确保均衡结案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