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5月1日起,恒山法院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意见,认真学习法律,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度。并要求立案人员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做到依法严格,杜绝推诿拖延。近期,对一位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立案审理。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主办法官耐心地听完申请人的讲述后,赶紧倒杯热水给申请人杨大爷,缓解其激动情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从法律方面向杨大爷解释了法院自行确认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程序,并向老大爷说明了处理他申请赔偿案件的方法、步骤,还告知他不服处理结果可以向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权利。
法官在审理这起自行确认国家赔偿案件中,热情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阅卷、询问和调查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地向当事人作法律释明工作。目前,此案尚未审结,但法院前期的立案、审理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着实令该当事人心服口服,并心悦诚服地说:“赔偿多少钱是件小事,透过此案确实让我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