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21 10:21:24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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