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出台“禁烟、禁酒令”推进文明型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5-10-22 09:26:14


    为规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维护公共形象,控制烟草烟雾危害,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消除机关安全隐患,保障全体干警和来访群众的身体健康,密山市人民法院出台“禁烟、禁酒令”,对干警吸烟、饮酒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文明型法院发展。

    落实制度,加强引导。制定并落实禁烟、禁酒两项制度。禁烟制度在保障审判区域严禁吸烟的基础上,要求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安检大厅、接待室、活动室、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实行全面禁烟,设置禁烟标识,并撤除烟具。禁酒制度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明令禁止法官、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与案件有关的案外人饮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闹事,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携带枪支警械、保密材料时饮酒等。从制度落实上,规范、引导、教育干警在工作期间控烟禁酒。

    强化监管,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由监察室监督检查全院干警禁烟禁酒制度执行情况,政工科严格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在非指定场所吸烟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三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并在绩效考核结果中扣除分数,吸烟者所在庭室取消年终优秀庭科室评选资格。对于违反禁酒制度的人员严肃问责,一次违反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领导带头,全员共创。院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禁烟禁酒制度,各部门负责人模范遵守两项规定,干警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不以烟酒招待客人。在公共场所不仅做到避免吸烟,而且谢绝敬烟、劝烟,发现吸烟的来访群众及时劝导制止,对烟酒禁令执行不怠。制度实施后,部分干警自觉决定戒烟、戒酒,利人利己。全院干警从点滴做起,树立并维护法院、法官、干警的良好形象和优良作风,共同创建健康、和谐、文明、优雅的服务环境和工作氛围,推动文明型法院建设。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