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在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应当由谁负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04 08:42:39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上述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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