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恒山法院通过四项措施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严格杜绝少数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现象,全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印发过程。
一是提高干警文书制作实务水平。定期组织法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其适用的范围,确保裁判文书正确适用法律;加强裁判文书写作中词义辨析、遣词造句、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等文字基本功的学习,确保裁判文书制作的高质量、高标准。
二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过程。印发《恒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实行裁判文书“层层校对制”。每一份裁判文书在撰写、打印、签发到送达各个环节,分别由案件的书记员、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依次校对后,提交庭长审批,庭长进行再次审查校对后,提交主管副院长签发,主管副院长签发。在裁判文书送达前,各业务庭室要专门明确该案主审人负责对裁判文书进行送达前的重新校对,由主审人重新校对无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送达各方当事人。
三是推行裁判文书定期评比。每月从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中以业务庭为单位随机挑选出裁判文书,分别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的裁判文书两大类,在每月通报会上进行大会通报,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裁判文书奖惩机制。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与干警评先评优相结合。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承办人在大会上进行点名表扬,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则点名通报批评。最大限度的调动干警制作裁判文书的责任心和严把质量关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裁判文书质量有新的提高、质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