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事故当事人可否直接入禀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12 09:00:28


    道路交通安全法改革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除自行协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再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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