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山区人民法院红旗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到恒山区胜利林场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本案件是一起离婚纠纷,几次给被告王某打电话,被告王某都只是应付搪塞,但就是不到庭取传票。据原告所述,被告王某只有在中午的时间段可能在家,为尽快完成庭审,方便诉讼当事人,恒山法院法官和书记员利用午休时间,赶往被告王某家送达传票。由于道路崎岖难行,抵达被告处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被告当时并不在家,我们向邻居打听,邻居说他在其亲戚家,并好心地给我们指路,路比较窄,我们只能下车徒步而行,经过30分钟的徒步终于找到了被告,被告王某看到原告的离婚起诉状,情绪便有些激动,四处张望寻找原告,情绪显得非常暴躁,嘴里还说着脏话,法官见此情况尽力安抚被告王某的情绪,给其讲解我们的来意,被告在法官的一再劝解之下终于平息怒火并签字收下了送达传票,等被告情绪稳定之后也意识到刚才的做法不对,随即向法官和书记员表达了歉意。
经过3小时的奔波,终于完成了传票送达,但此时时间指针已经指向了14:45分,早已过去了吃饭的时间,在回去的路上,法官和书记员才感觉到了饥饿,而嘴里聊着的还是刚才的送达情况,虽然在大家都休息的时间工作,但是圆满完成了送达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了便利,为下一步的庭审做好了准备工作,法官和书记员身体上的苦和累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心中满满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