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东县法院妥善和解执行一起涉辖区内国有粮库案件

  发布时间:2013-05-22 10:35:55



图为执行员给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

    鸡东县法院执行局对受理一起外地客商申请执行辖区内一国有粮库买卖合同纠纷案,从充分保护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辖区内国有粮库的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批履行,该国有粮库每季度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5万元,直到给付完毕,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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