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庭审

  发布时间:2013-05-23 09:28:45



图1为观摩庭审现场


图2为被告人认真回答审判长提问


图3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在庭审观摩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将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今年我院仍将司法公开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进我院司法公开工作,2013年5月21日,我院刑庭邀请鸡冠区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我院观摩庭审。

    上午九时十分,庭审在法槌敲响后正式开始,这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伤害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被害人赔偿了10万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查明了案件事实,合议庭休庭五分钟进行了评议,继续开庭后当庭宣判,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具有持刀和前科两项从重处罚情节,同时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案件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等从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判后,合议庭将依量刑规范化制定的量刑评议表,当庭向被告人出示,审判长详细向被告人说明了其具有的从重和从轻处罚情节和量刑幅度,使其对自己被判处刑期的由来能够一目了然,被告人看完量刑评议表后,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观摩了庭审。宣判时,刑庭工作人员将量刑评议表发到每一位代表和委员手中。宣判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称赞合议庭对庭审过程的把握张弛有度,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化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并提出通过量刑评议表,使被告人知道被判处刑期的的法律依据和量刑规则,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代表和委员们说:“通过这次观摩庭审,使他们零距离接触到了刑事审判,消除了以往对刑事审判的神秘感,知悉了量刑的法律依据和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看到了鸡冠区人民法院的阳光审判”。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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