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鸡冠区法院表彰了在庭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4名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成员,极大的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热情和责任心,提高了合议庭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鸡冠区法院坚持对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案件进行评查,每月由审管办、研究室、监察室联评小组按照《优秀合议庭评选标准》评选出的优秀合议庭实行月表彰制度,并在院内多媒体屏幕上对合议庭成员进行公示。
鸡冠区法院的这一举措,旨在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通过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等形式,使人民陪审员认真了解和熟悉案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事实审积极发问,勇于表达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从而使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到案件审理中,从另一个角度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