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成功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28 08:57:18


    鸡冠区法院成功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案属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我院高度重视,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主审此案,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王某于2013年初开始对周围的亲友宣传要建设生态养老城、高尔夫练球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等商业项目,在注册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后,开始采取开招商会和集中群众讲课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许诺公司将来能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王某以这种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共计39万元,涉及被害人共69人。王某成立的公司名称中虽有“农业科技”字样,但王某及其公司无任何具有知识产权的农业技术成果或农业技术使用权。

    本案开庭前审判员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一起通知69名被害人到庭召开了庭前会议,向被害人通报了案情,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由人民陪审员组织69名被害人选举了诉讼代表人。庭审过程中,两名人民陪审员除查清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外,还重点审查了被告人财产情况,让各被害人对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否能够获得追偿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使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同时,人民陪审员还配合审判长重点调查被告人公司的设立、运营、利润分配的内部规定,使被告人明确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等。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被害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报告人未上诉。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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