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道路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5-12-29 09:37:47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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