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我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要求各地法院积极开展向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学习活动。红星法庭积极响应号召,按照院党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庭审公开、审务公开、走访公开等方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活动,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工作目标,为维护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人民法庭应有的贡献。庭审公开即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的要求,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力争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公告庭审排期情况;审务公开即定期将法庭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开放、向媒体开放,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向所在乡党委、政府等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让社会更加了解法庭的审判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走访公开即要求审判人员不定期深入到辖区群众,零距离沟通民意,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了解和掌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以最直接的方式实现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