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06 09:37:21


    ①个人之间因劳务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②个人之间因劳务造成自己伤害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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