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上午,鸡西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刚、执行一庭副庭长赵昌志到鸡东县法院执行局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集中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情况。王刚副局长要求鸡东县法院执行局增强责任心,建立包案责任制,定人、定时间、定质量,逐案制订执行方案,力争在2013年9月30日前全部结案。
王刚副局长与赵昌志副庭长还到县信用联社进行了现场调研,征求县信用联社对鸡东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农合机构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并为鸡东县法院执行局与县信用联社配合执行农合机构案件解决实际困难,受到了县信用联社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