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28 08:44:23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