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立案庭在推进司法公开活动中,坚持把便民服务、信息宣传、普法教育作为实现民意沟通和司法宣传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手段。积极设置和完善便民服务措施,通过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小微企业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5月29日,立案庭在马庭长的带领下,干警吴淑霞、孙继龙、陈雪等人参加了鸡西市正丰饲料有限公司举行的例会。会上,公司经理向马庭长介绍了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签订的买卖合同存在法律缺陷、客户的货款不能及时给付等一些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有关情况。就经理及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马庭长在会上详细讲解了基本法律知识常识,并对相关问题作了必要的指导意见:
一、在签订合同时,除合同中必要的条款外,应注意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还应写明违约责任、可以协议约定管辖等等一些签订合同必须注意的问题。
二、就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拖欠货款情况,指导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如果迟延给付货款,应承担违约金的内容,尽最大可能保护公司的利益。
三、对于公司诉讼案件,指导公司法务人员书写民事起诉状的格式,立案时应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证据材料应注意的问题。
四、马庭长与吴淑霞听取企业员工提出的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针对每名员工提出的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解答。
五、指导公司如何流览鸡冠区法院外网,如何在网上预约立案。
会后,马庭长一行四人参观了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并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此次行动,促进了立案庭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树立了鸡冠区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