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村民会议由谁召集?

发布时间:2016-02-14 08:54:10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1)需要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需要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遇有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情形;

    (4)选举、补选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5)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时;

    (6)村民委员会需要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评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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