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6-02-14 08:56:48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4条规定:

    (1)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候选名额;

    (2)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