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适用大合议制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02 09:05:51



图1:开庭现场


图2:合议庭合议


图3:孙雪梅专委组织召开庭后总结会

    3月1日9时,鸡冠区法院西郊人民法庭适用“3+4”庭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魏某与被告鸡西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社会性特点,故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庭前,审判长王爱华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确定庭审争议焦点。主审法官赵红杰向合议庭成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便于人民陪审员掌握案情后在庭审事实审中有的放矢,查清案件事实。

    庭审中,审判长总结庭审争议焦点后,先由每名人民陪审员围绕争议焦点,以自身日常经验认识就庭审事实部分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发问,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保障。

    闭庭后,合议庭成员及时进行了合议,依照程序由4名人民陪审员先就案件事实认定及评议观点发表意见,为案件裁判提供了宝贵依据。

    庭后,孙雪梅专委对本次大合议制做出点评和总结,肯定了本次庭审的效果。鸡冠区法院适用大合议制审理案件,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功能,使法庭真正成为审判的中心,还能够体现法庭的威严,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信度。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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