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质效提升效果,鸡冠区法院在2012年开展了司法质效体系推进年活动后,积极响应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质效提升年和司法作风创优年即“两个年”活动的号召,积极部署“两个年”活动,并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了动员大会。
提升司法质效,一要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庭审程序,并对办案法官实行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一人两考”,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二是要缩短办案审限,坚持绝对值审限考核工作,坚持三级督办制度,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从根本上缩短办案期间;三是要进行错案甄别,根据主客观责任,将错案分为三个等级,明确界定了一类、二类、三类错案的15种情形,并通过实行“四级”甄别制,强化问责追责。
创优司法作风,一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鸡冠区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范法官业内外活动,努力听声司法公信力;二要深化服务理念,将便民服务作为司法工作的宗旨,不断完善便民服务设施,通过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树立便民理念;三要加强监督,通过院长信箱以、24小时违法违纪举报电话、邀请执法监督员等措施,加强群众对干警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