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法院适用“3+4”大合议制审理车辆租赁合同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11 08:50:04



图1:召开庭前会议


图2:庭审现场


图3:合议庭评议


图4:庭后总结会

    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倪某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故把此案作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红星人民法庭首个适用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大合议庭的形式审理。

    庭前,审判长吴淑霞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庭前会议,向合议庭成员介绍了此次案件的基本案情,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问题交换,确定了庭审争议焦点,以便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与案件真正做到“零距离”接触。

    庭后合议时,人民陪审员从各自的生活阅历和工作角度等方面发表了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观点,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对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提高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可度与信服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合议过后,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雪梅组织红星人民法庭、审管办、研究室人员召开了庭后总结会议。孙雪梅专委对这次庭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了庭审中的不足与改进要求,对红星人民法庭今后召开有陪审员参加的庭审活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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