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但相关服务的经营者造成学生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发布时间:2016-03-23 10:56:44


    答: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提供场地、交通工具、设备和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学生受伤,如果学校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行为并无不当,则校方无需承担责任。有过错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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