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6-03-24 09:04:41
(1)用益物权的主旨在于权利人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用益物权是以占有和利用标的物之实体为目的的权利,主要就物的使用价值方面进行支配,因此又称为实体物权。(2)用益物权的权利内容为对于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不包括法律上的处分权。
(3)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而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
(4)用益物权的客体应限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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