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三项举措”改变审判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06-13 08:51:30


    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认真落实中院《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依托“两个年”活动,积极改进审判作风,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一是庭长直接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倾听群众的心声和合理诉求,用心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以融洽的氛围处理好每一起民间纠纷。与上访人“零距离”接触,拉近与来访人的距离。让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对来访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现场办理的立即处理。

    二是克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倾向,由庭长和审判员带着案件和问题深入乡村、学校、工厂、社区、街道等社会基层,特别是定期对判决案件进行回访,减少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对执行案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有效的执行方式执行,穷尽执行措施,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终实现。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村屯治保、司法助理员熟悉社情民意,加强法制宣传、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纽带作用和独特优势,真正形成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法庭已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陪审陪执的积极作用,提供空间真正发挥他们在案件送达、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息诉罢访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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