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审判员李小明、书记员赵琳琳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提出离婚,被告林某不同意离婚,在法庭上双方多次因为房屋所有权问题争执不休。
庭审中,被告林某因为情绪激动想要离开法庭,经过审判员李小明的耐心讲解,被告林某情绪得以缓解。被告林某诉称房子是原告张某在结婚前提出只要同他结婚,房子就有林某的一半,通过举证、质证,被告林某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房子有她的一半,但有证据可以证实婚后共同还贷。在法庭调解中,审判员趁热打铁对原、被告双方讲解婚姻法相关知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被告林某不再要求房屋有自己一半的产权,仅要求原告张某返还共同偿还贷款的钱,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认同,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3年6月3日原告张某的姐姐将金灿灿的锦旗送到审判员李小明、书记员赵琳琳的手中,锦旗上赫然写着:“维权护民,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