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8 09:11:57


    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审判质效。恒山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实现全年收结案的均衡和良性循环打下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审限跟踪管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依托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运行,确保院、庭长和审管办对案件情况“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说得清”。通过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平台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临近审理期限的案件及时向业务部门和主办人提醒催办,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审结,引导法官掌握好办案节奏,养成均衡结案日常化、常态化的办案习惯,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在审管办的严密监控下,截止到2016年3月末,我院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发生。

    二是深化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将审判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每一名法官,拓展至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目标导向功能。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及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性文件,对所有参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实行一案一剖析,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审判业务部门,并在每月通报会上对问题进行通报,确保了案件、卷宗质量的稳步提升,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降低了办案瑕疵,获得省高院审管办检查小组很高的评价。

    三是加强对审判管理数据的分析研判。恒山法院将建立针对业务部门审执工作情况的分析通报制度,及时对审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对本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数据、总体状况、成功做法、存在问题等深入研判,特别是质效评估指标中的“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类型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上级法院和一线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裁判标准,增强审判管理的导向和辐射作用。

    四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开展裁判文书上网、案件评查通报等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进一步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校学生等参与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依法保障社会各界人士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使社会舆论监督成为我院审判管理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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