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市人民法院情况简介

发布时间:2023-01-01 16:20: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虎林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1949年,虎林县法院成立,1996年撤县建市改称为虎林市人民法院,现有虎头、杨岗、伟光3个派出人民法庭。

    虎林市人民法院位于虎林市虎林镇,受虎林市委领导,审判工作受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对虎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虎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建有6层审判办公用房,现有工作人员168人,内设工作机构8个,其中审判机构6个,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综合部门2个,政治部(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地址:虎林市虎林镇北兴东街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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