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所以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也有一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那就是在诉讼中涉及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依法审理。
1、属于重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因为法律承认1994年2月1日的事实婚姻是合法婚姻,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就理应属于重婚。
2、不属于重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重婚。因为法律认定在这一时间段男女双方的关系仅仅是同居关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那么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就不属于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