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坐落于鸡东镇中心大街西侧,现有办公楼于2005年8月在原址重建,面积4562平方米。现有干警17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84人,事业编13人,聘用干警76人,员额法官28人。9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法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4个人民法庭:平阳人民法庭(管辖平阳镇、永和镇、向阳镇、下亮子乡、明德乡),哈达人民法庭(管辖哈达镇、东海镇、永安镇),兴农人民法庭(管辖兴农镇),鸡林人民法庭(管辖鸡林乡)。
近年来,鸡东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示范法院等荣誉,“双语法官”吕仙华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地址:黑龙江省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444号